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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出授權期限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家家悅及有關責任人被監管警示

    每日經濟新聞 2024-10-18 19:29:36

    每經記者 彭斐    每經編輯 董興生    

    今日(10月18日)晚間,上交所發布《關于對家家悅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以下簡稱《警示函》),涉及對象包括上市公司家家悅(SH603708,股價8.75元,市值55.85億元)以及公司時任財務總監姜文霞、時任董事會秘書周承生。

    《警示函》顯示,經查明,2022年7月15日,家家悅第四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1.8億元(含本數)的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過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

    然而,到了2024年3月27日,家家悅披露《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及追認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稱,2023年7月至2024年1月期間,公司存在超出授權期限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情形,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金額共計2.05億元。

    上交所認為,家家悅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不規范,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8月修訂)》(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第1.4條、第2.1.1條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第6.3.2條、第6.3.12條等有關規定。

    責任人方面,家家悅時任財務總監姜文霞作為公司財務事項具體負責人,時任董事會秘書周承生作為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的具體負責人,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其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中有關規定及其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作出的承諾。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根據有關規定,上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作出如下監管措施決定:對家家悅及姜文霞、周承生予以監管警示。

    同日,家家悅還公告稱,針對上述事項,山東證監局決定對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41N1386848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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